机构设置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机要、档案、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案件的督办工作;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和市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络信息、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的相关工作。